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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香港TVP科技券,申請條件、資助范圍、申請流程
              發布時間: 2024-11-13 11:22 更新時間: 2024-12-27 08:00

              香港TVP科技券計劃是香港zhengfu于2016年11月推出的一項重要政策,旨在支持本地企業或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進行業務流程升級轉型。以下是關于TVP科技券計劃的詳細介紹,包括申請條件、資助范圍、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

              1. 申請條件

              公司類型: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的公司。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非上市公司:不是香港上市公司,也不是zhengfu資助機構或任何zhengfu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實質業務:提交申請的公司須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且該業務與申請項目相關。

              新成立公司:即使是新成立的公司,也可以申請科技券,但需要提供至少三個月的營運記錄證明。

              2. 資助范圍

              資助比例:以3:1的配對模式提供資助,即zhengfu資助75%,企業或機構自付25%。

              資助上限:每家公司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多可獲批6個項目。




              資助內容:

              科技顧問服務:包括人力成本及為推行項目而產生的任何其他相關成本。

              購買定制或現成的設備、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定制部分不應超過項目成本的50%。

              項目審計:核準資助額超過5萬港元的項目必須進行項目審計,審計費用上限為3,000港元。

              3. 申請流程

              向服務供應商索取報價單及已簽署的誠信及不合謀報價/投標確認書。

              通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及附上所需文件:

              商業登記署表格1(a)/1(c)或公司周年申報表副本。

              企業業務計劃書,包括項目與業務的關聯性、技術顧問/服務供應商的資質和預算合理性。

              相關部門進行內部審核:

              審核標準包括項目與申請者業務的關聯性、技術顧問/服務供應商的資質和預算合理性。

              申請通過后,申請者與創新科技署簽訂資助協議。

              按需要自行申請首期撥款(高首期撥款可達資助額25%)。

              開展項目并于1年內完成及提交終期報告及審核賬目。

              創新科技署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者評審結果,發放資助給獲批者。




              4. 注意事項

              項目期限: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如需延長項目期限,應事先征求秘書處批準。

              項目修改:在項目進行中想要增加項目總成本,創新科技署不會受理任何修改項目范疇的申請。

              其他資助:如果項目已經獲得其他本地公共資助來源的資助,不能申請TVP科技券。

              補充材料:審核期間如果當局需要申請者補充材料,申請者需在一個月內提交補充材料。

              審計費用:如科技券項目的資助金額達50,000港元以上,項目的審計費用將可以資助金額支付,多為3,000港元。

              服務供應商:聘請的服務供應商需要滿足資助項目的需求或就該項目提供技術服務,包括caigou與項目有關的設備/硬件/軟件服務。

              5. 常見問題

              申請資格:有實際營運的公司(不論獨資、合伙或有限公司)、NGO、慈善團體及法定組織均可申請科技券(上市公司除外)。

              新成立公司:即使是新成立的公司,也可以申請科技券,但需要提供至少三個月的營運記錄證明。

              申請時間:科技券全年接受申請。一般而言,如申請資料準備齊全,科技券申請到批核需時約4-6個月。

              項目延期:項目提早完成,或延長推行期不超過六個月,則無須獲得秘書處事先批準,但需在項目終報告中記錄有關的修改。在無需增加核準資助額的情況下申請延長項目期限超過六個月,將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聯系方式

              • 電  話:0592-5330525
              • 企業法人:陳揚眉
              • 手  機:180462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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